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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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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提示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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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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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202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补学的通知
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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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温馨提示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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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完成标准
2018年及以后年度90学分
2017年及以前年度24学分
区分专业课和公需课
不区分专业课和公需课
总学分不低于90学分,专业课不低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总学分不低于24学分
继续教育完成
继续教育常见问题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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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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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需要从何时开始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