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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需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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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需要从何时开始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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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继续教育需要取得多少学分?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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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继续教育是否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前应先完成信息采集,未采集人员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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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信息采集?
会计人员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人员管理-个人信息管理入口”,按照要求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各单位逐级审核通过后,信息采集成功,方可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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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有哪些?学分如何折算?
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和学分折算标准如下。
(一)本年度以下形式继续教育培训,按照每学时3学分,每天培训不超过18学分进行折算。
1.参加国管局登记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网络培训或面授培训;
2.参加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4.参加国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5.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二)本年度以下形式继续教育,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学分折算。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选拔考试并被录取,折算为90学分;
2.参加国管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并被录取,折算为90学分;
3.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国内会计相关考试和ACCA等国际同等水平会计职业资格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折算为90学分;
4.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者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5.参加财政部、国管局以及其他一级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6.参加财政部、国管局以及其他一级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类知识竞赛并获得奖项,折算为90学分;
7.独立承担财政部、国管局或者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8.参加全国性行业会计学会举办的论文评选活动并获得表彰,折算为90学分;
9.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10.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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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怎样进行网络继续教育学习?
1.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入口”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2.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内点击“网络培训”,根据需要选择培训年度、等级和培训机构,完成报名。
3.进入培训机构页面进行缴费和学习,学习完成后需进行课程评价和管理评价。
4.在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后,需进行线上考试。
5.考试通过后,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为学员自动登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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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怎样在网上进行缴费或者退费?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可进入对应的培训机构进行缴费或者退费,网络培训缴费在报名时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一次性付给选择的培训机构。会计人员参加面授培训,请在线下培训时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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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培训听课时遇到问题怎么办?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听课时遇到学习问题或课程无法播放的问题,可联系对应培训机构的客服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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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怎样进行面授学习
1.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入口”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2.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内点击“面授培训”,根据需要选择培训机构、期次,完成报名。
3.报名成功后,线下缴费、参加培训,进行课程评价和管理评价。
4.完成学习和评价后,培训机构为学员登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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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课程评价和管理评价?是否必须完成相应评价才能获得继续教育学分?
为加强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课程质量管理,会计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网络培训或面授培训,需要完成课程评价和管理评价,才能登记继续教育学分。课程评价是针对每门课程开展的评价,管理评价是针对培训机构的组织管理情况开展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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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应当采用以下方式:
1.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在完成评价和考试后,由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登记学分;参加面授培训,在完成评价和考试后,由培训机构进行确认,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登记学分。
2.会计人员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由各单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gjkjc@163.com),国管局审核后登记学分。
3.会计人员参加国管局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和会计相关考试,国管局直接办理学分登记。
4.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方式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入口”,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学分折算”,选择折算方式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国管局审核后登记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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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学分折算?
会计人员通过会计相关考试,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高端人才培训、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及会计类专业会议,发表会计类论文、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出版会计类书籍等,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可申请办理学分折算。
学分折算流程:登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学分折算”,选择折算方式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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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明材料有哪些?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形式、学分标准、学分登记方式及有关证明材料参见《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此表可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在线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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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询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继续教育学分:
1.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人员管理-个人信息管理入口”进入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点击“继续教育”进行查询。
2.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学习入口”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学分查询”进行查询。
3.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查询入口”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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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吗?
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参加国管局组织开展的高级和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完成近5个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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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修以前年度的会计继续教育?
2022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补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会计人员可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网络培训”,选择2022年度进行补学。2023年度继续教育将于2023年12月31日结束。自2024年起不再开通继续教育补学,请会计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年度继续教育。